通知公告

转发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教育质量建设综合改革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0 14:24:56] 来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点击量:[9071]

       本科生院发布通知,启动2023年本科教育质量建设综合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相关通知见附件。
       本科教育质量建设综合改革项目分为3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和公共基础类建设项目。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仅限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进行申报,且每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每年限报1项;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由尚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进行申报,且各教学单位每年限报一项。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和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负责人须为院长、教学副院长或专业负责人,并综合考虑专业建设需要,每个项目可选择若干合适的子项目内容全面开展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每年限报一项本科教育质量建设综合改革项目。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可以涵盖以下子项目: “党的二十大精神入教学、助育人、谋新篇”专题研究项目;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示范课堂建设项目; MOOC课程建设项目(中文、英文);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项目;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项目;大类平台课程建设项目;社会实践课程建设项目;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自由选题建设项目。各子项目申报及结项注意事项详见申报指南。
       请各系(专业)根据专业建设规划统筹项目申报工作,有意申报的教学团队和教师请仔细研读申报通知及指南,及时与专业负责人、各系教学主任联系申报事宜。请各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1月28日前填写申报汇总表、《武汉大学本科教育质量建设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含主项目申报材料及各子项目简介),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学院教学办710室,电子版发送至:
szc@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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